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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举 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古蔺镇枣林村二社社长,刘棱芬。二社村民村代表(现租集体公山法人)邓国义

检举 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古蔺镇枣林村二社社长,刘棱芬。二社村民村代表(现租集体公山法人)邓国义 检举
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古蔺镇枣林村二社社长,刘棱芬。二社村民村代表(现租集体公山法人)邓国义。村监委主任.:刘明才。自2011年至14年三人利用手中权力将公山卖与他人建房,没有通知过村民开会通过.。 
2015年3月二社全体村民向相关部作了书面反映举报至今未果。
请问这类事件将由哪些部门负责处理,给予老百姓一个答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四川-泸州)
提问时间:2015-08-16 11:2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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