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
政府征收土地赔偿问题
政府征收土地赔偿问题 你好、
我在2005年和当地农民租了一块山地(70年)用于养植业。(有1981年政府颁发的《社员自留山证》并有现经济社社长及长辈和社员群众签名盖手印的证实界至的证明书)。制订合同时经济社也盖了印、经济社社长也盖了手印签了名。因为种种原因这几年我没有经营。现政府出面征收做变电站。有以下几个问题想请教你一下。
第一、我的租赁合同是否合法?第二、政府征收是否只针对第一人(山主方)。
第三。这几年我虽然没有经营。但我的租金是一次性付给山主的,政府的征收赔偿金额远远不够我的租金。请问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ZQH梁生(广东-河源)
提问时间:2011-05-08 1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