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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在婚后签了两份协议书,婚前婚后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我和丈夫在婚后签了两份协议书,婚前婚后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我和丈夫在婚后签了两份协议书,婚前婚后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债务也是,我婚后开了一家养生馆,所有的对外经济和财产权力都是我自己承担和享有,债务也有我自己偿还,他几年来酗酒成性,经常家庭暴力, 我想起诉离婚,他给我要十万元,说是共同经营养生馆,其实他只是在家做了三个人饭,他自己也在店里吃,从来没有给过生活费,协议书上写的很清楚,他不参与也不享受养生馆的财产权力,他做饭属于共同经营吗?他有权分享养生馆的财产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5-08-15 13:10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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