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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抱歉打搅了。 我想咨询一下,我在2015.04.03日入职公司
您好,抱歉打搅了。 我想咨询一下,我在2015.04.03日入职公司 您好,抱歉打搅了。
我想咨询一下,我在2015.04.03日入职公司,当时公司合同是以自愿申请选择是否购买社保。又于2015年6.7月左右被其他公司收购。
新公司部门按国家规定宣布每个任职员工都必须购买社保。却为了减轻社保负担,将上海社保改为深圳社保,其中间只做宣布,不征求员工同意。甚至在签订合同时限定我们不许填写日期,隐瞒社保合同填写日期,后并未交给我们应有的一份社保合同书。
签订合同日期为2015.07.20号之后,工资以每月15号结算,却在8月15日发放工资时擅自扣除每人社保两个月金额。之前并未通知或征求我们意见,公司上百人,均是不服。所有人加起来公司多扣近万元工资。而且所购买社保为深圳社保,查询诸多不便,我们连是否购买社保都不清楚,公司也不出示证明。请问这样子是否已构成刑事诈骗。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去解决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上海)
提问时间:2015-08-15 1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