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因醉酒驾驶造成的交通事故,使受害人造成一级残废
因醉酒驾驶造成的交通事故,使受害人造成一级残废 你好,我是受害者的妹妹,1999年,我二哥因醉酒驾驶造成的交通事故,使受害人造成一级残废,当时法院的判决就是醉洒驾驶司机赔偿我二哥67500元(含医药费),当时司机没有在判决书上签名,因为法院通知其几次来,都没来,那么那份判决还生效吗??还有,11年来,他没有怎样还钱,只是每年的8月十五同新年的时候来,即每年只付300元,我想问各位律师们,我该如何维护我二哥的权利,我二哥现在脑子不如正常人,一个字都吾识写,平时偶然还会出现颠疯。一生就这样毁了。这么多年了,对我的家庭造成很大的精神损害,我实在是很为我哥感到不平,希望各们律师帮下我,我应该如何还我哥一个公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724797……(广东-江门)
提问时间:2011-05-08 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