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

因醉酒驾驶造成的交通事故,使受害人造成一级残废

因醉酒驾驶造成的交通事故,使受害人造成一级残废 你好,我是受害者的妹妹,1999年,我二哥因醉酒驾驶造成的交通事故,使受害人造成一级残废,当时法院的判决就是醉洒驾驶司机赔偿我二哥67500元(含医药费),当时司机没有在判决书上签名,因为法院通知其几次来,都没来,那么那份判决还生效吗??还有,11年来,他没有怎样还钱,只是每年的8月十五同新年的时候来,即每年只付300元,我想问各位律师们,我该如何维护我二哥的权利,我二哥现在脑子不如正常人,一个字都吾识写,平时偶然还会出现颠疯。一生就这样毁了。这么多年了,对我的家庭造成很大的精神损害,我实在是很为我哥感到不平,希望各们律师帮下我,我应该如何还我哥一个公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724797……(广东-江门)
提问时间:2011-05-08 09:2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