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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无故到我家砸东西,后来还想放火,我家人制止时导致双方都受了轻微伤
别人无故到我家砸东西,后来还想放火,我家人制止时导致双方都受了轻微伤 别人无故到我家砸东西,后来还想放火,我家人制止时导致双方都受了轻微伤。现在对方不知道从哪里开了3000元的发票,并让我家赔偿。派出所一直到现在不问原因连现场都不看,一直说他们只管打架的事,调解时候就让我家赔偿对方所有费用。我想请问一下各位律师,派出所这样处理合理?还有我家人在制止对方时也受了伤。究竟应该谁赔偿谁?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5-08-14 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