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离婚时对方要父母购买的家具
离婚时对方要父母购买的家具 我们结婚时婚房未交付,暂住我父母买的房子,父母在外地。当时父母资助我们买了几样家具给我们用,因为约好到时不搬走这几样家具,我们就买了后到父母处报销,同时把发票交给我父母,但发票开的他的名字。现在要上法院离婚,对方一口咬定这些家具是他的,有他名字的发票为证,请问法院会支持他的要求吗?我父母手上只有他名字的票据,当初资助没有立字据,是不是要按共同财产,给他一半家具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f2663(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1-05-07 2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