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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没享受到应得权益不交物业费的问题

因为没享受到应得权益不交物业费的问题 我是2009*年买的房子,6月份正式入住。房子给配备的太阳能热水器。但是从住进来开始就没享受过太阳能热水,因为一楼住户改修管道,破坏了太阳能系统,物业与之协商修理,对方拒绝,所以一直僵持到现在。现在我们想洗澡,回家要现烧水,没享受到待遇还要浪费很多不必要的电费。从2010年开始我就拒绝交物业费,并且说的很清楚,只要把热水器修好,物业费一分不会差,但直到现在也没结果,请问下我该怎么办?物业应该付责任吗?我因为这个原因不交物业费合理吗?希望专家能给我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冷月夜(辽宁)
提问时间:2011-05-07 21:4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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