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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自建房宅基地证1990年登记为男方(只有宅基地证,无产权证),2002年离婚后签订协议让出房子给原配

自建房宅基地证1990年登记为男方(只有宅基地证,无产权证),2002年离婚后签订协议让出房子给原配 自建房宅基地证1990年登记为男方(只有宅基地证,无产权证),2002年离婚后签订协议让出房子给原配女方(该协议有民政局公认盖章),后期男方再婚一次并再次离婚,现男方和原配女方同居但未登记复婚。请问如果遇到宅基地动迁,该房归属女方吗?要如何操作手续保证动迁房是女方的?在线咨询,感谢各位律师帮助。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网友(贵州)
提问时间:2015-08-14 15:3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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