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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孕妇因医院误诊得了尖锐湿疣被迫将孩子打掉

孕妇因医院误诊得了尖锐湿疣被迫将孩子打掉 邢律师你好:
我有个亲戚在深圳龙岗中心医院被确诊出得了尖锐湿疣,当时她已经有两个月的身孕。医生告诉她如果坚持要这个孩子就会使病情严重恶化,无奈之下她打掉了孩子!几天后她去北京一家医院再次进行诊断,诊断结果却是:她根本就没有得尖锐湿疣!针对深圳龙岗中心医院误诊导致她身体和精神上造成的创伤,她想向医院所求赔偿!请问她要是打这场官司的话,胜算有多大??另外还想冒昧的问一下:请一位律师的费用大概是多少呢??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美丽生活(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1-05-07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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