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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帮助 谢谢!!! 事件:
一两年前B岳父欠A钱,A多次讨还,B岳父说“钱都是被B和女儿用光的,问他们去讨。”今年4月27日,A打电话给B要求还钱,B答应在5月1日上午把钱还清。等到晚上,B仍未还钱。A便去其家中讨钱。由于那天B家办结婚酒,亲戚朋友很多。A拉着B老婆的手要求还钱,B方亲人便不断推A,A一起之下随手掀翻了B门口的桌子。接着B方动手打人,A撩起一只板凳杂去,杂中了B方一拉架人(B1,前额缝3针,左眼角缝2针,淤青比较严重),随即A头部遭B板凳袭击,缝八针。A亲人赶到,将人拉散,把伤员送到医院治疗。
B1都在医院挂点滴。B到派出所报案后,到医院来看B1,A儿子(A1)、A外甥(A2)出于气愤,将B打伤。其中,A2未打到B头部;当时B大哥也参与其中。
A1被派出所带走问话,第二天被批行政拘留12天,罚款500。昨天A2也被行政拘留,罚款500。B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鼻梁骨骨折)。B 不服,还在继续鉴定中。
请问:哪些条件符合了,能鉴定为轻伤?或者说B通过其他手段能鉴定为轻伤吗?
在这次事件中,B方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A方还需要承担哪些责任?或者通过法律途径,A方还能怎样维权?及我们需要请哪方面专长的律师?
谢谢!!!
注:事件中,我为A方;
B老婆(B3)曾是A的儿媳,借款发生在(B3与A1未离婚前)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460533……(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1-05-07 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