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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权益问题
妇幼权益问题 我本人是外地人,我老婆是浙江省义乌后宅本地人,她的户口也是在后宅,并且单独立户,我儿子户口也同时与他母亲一起。现在因村里旧城改造,改造细则中标明我老婆这种情况只能有18个平米的宅基地可享,而一般的男子是36平米。还有我儿子没有村民权益。请问我们应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国家会管吗?这种严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做法?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ANc8019(浙江-金华)
提问时间:2011-05-07 11:56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杨冬梅律师
VIP
2011-05-07 20:45
政策是统一的。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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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振杨律师
2011-05-09 09:09
确属严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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