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对方醉酒驾驶摩托车,酒精含量为195.66mg/100ml,致使我方重伤昏迷未醒
对方醉酒驾驶摩托车,酒精含量为195.66mg/100ml,致使我方重伤昏迷未醒 2015年8月5日晚10点,一男子醉酒驾驶摩托车,撞伤我方4人。两人轻伤,一人骨折(已出诊断证明),一人重伤,至今为醒,已确定对方是酒驾,请问对方应该怎么赔偿,提起公诉应该有哪个部门提起还是由我方自行提起,若对方被判刑后,是否还可以继续要求赔偿;若对方就说没有钱赔偿,我方应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酷酷鱼(河北-邢台)
提问时间:2015-08-13 1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