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淹没房屋问题
淹没房屋问题 你好 我是沙溪电站淹没拆迁戶在2006年实物核查列为拆迁户,因2008年5.12地震房屋大损从新修建但2008年电站工程以开工,在修建房屋之前我们去找过拆迁办,他们没有做出任何决定能修与不能修。所以我们在政府的指导下把房屋从新修建,再修的过程中省移民办和阆中移民办高最后一次实物核查,与我们签订了2006年房屋的实物核查赔偿协议。但我们的新房在原地加高了80公分,当时叫他们看他们并没有说高度不够,现在2006实物核查的零居戶以拆迁赔偿,但零居戶的高度比我们新修房屋高,请咨询一下,如我们的新房高度不够��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xl000(四川-南充)
提问时间:2011-05-06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