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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咨询一下!万分感谢

交通事故咨询一下!万分感谢 去年6月在站前路金凯悦门口 我方驾驶电动三轮车由南向北行驶 在右转弯的时候与由北向南逆行的电动自行车相撞 当时他们的速度相当快 事发后在医院给垫付来医药费2000多元 当时事故鉴定我们主要责任 我们不服 因为事故的主因是因为他们高速逆行 事故鉴定我们右转弯借道行驶 但是右转弯必须借道啊难道还要飞吗 你说对吗 然后前几天连续接到伤残鉴定和法院的传票 伤残鉴定10级 伤者右腿骨折 内置钢板 后拆除 《常理推断 他骑那么快 不骨折才怪 这也定10级伤?》他们要乱七八糟的费用10万元 其中主要的医药费2.3万 误工费2万 精神损失1万 2次手术8000 等等 我们要在法庭的话怎么才能胜诉?意思就是应该他们主要责任吧 因为逆行高速的电动车太可恶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zs301……(河北-唐山)
提问时间:2011-05-06 19:5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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