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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撞人

自行车撞人 本人今天骑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正常骑行,突然从斜方冲出1个2岁儿童撞到车上,擦破了一点皮,后交警来认定责任为双方各一半,之后孩子的家长带领孩子去医院看病看了10多元的医药费,但却索要1000元的赔偿,我只愿意给他50元,双方争执不下,后交警表示后天去交警大队协调,请问从法律上,我可以不赔偿,而只支付医药费的一半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Nh1696(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1-05-06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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