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在劳动局诉我是“偷拿和私拿”,败诉,上诉到法院又变成我“私分”?

在劳动局诉我是“偷拿和私拿”,败诉,上诉到法院又变成我“私分”? 公司在劳动局诉我一是“偷拿”公司营业款,因为客观事实不存在,他也没有证据来证明这个事情,结果败诉,公司不服又上法院起诉,说我是“私分”营业款,请问这样可以吗?这两个是同一个概念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uanch……(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09-07-09 23:35
已有1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