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局诉我是“偷拿和私拿”,败诉,上诉到法院又变成我“私分”?
您好!根据您所提供的情况,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符合法律规定,且提起诉讼是公司的合法权利。但是是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就需要看公司所提供的证据情况来定。
不一样。
积极应诉就是了。
如果公司没有足够证据必定败诉。
偷拿和私分是两个概念的。你作为被告方需要根据公司的诉讼理由积极准备证据、应诉。
有需要可以携带材料请律师帮你分析。
不是同一个概念。
公司不服又上法院起诉,说是“私分”营业款,需要出示证据 证明自己的主张。
这两个不是同一个概念
一事不再理.
你好!
你应积极应诉以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北京律师祝永根
电话:13141427548
QQ:422829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