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在劳动局诉我是“偷拿和私拿”,败诉,上诉到法院又变成我“私分”?

在劳动局诉我是“偷拿和私拿”,败诉,上诉到法院又变成我“私分”? 公司在劳动局诉我一是“偷拿”公司营业款,因为客观事实不存在,他也没有证据来证明这个事情,结果败诉,公司不服又上法院起诉,说我是“私分”营业款,请问这样可以吗?这两个是同一个概念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uanch……(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09-07-09 23:35
已有1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王皓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高志博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李晓航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哈尔滨律师
王皓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已帮助 5756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李晓航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已帮助 119111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高志博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已帮助 11288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哈尔滨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