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未使用的产品从邮局退回,对方说要追究我的损失。
未使用的产品从邮局退回,对方说要追究我的损失。 由于减肥心切,花了三万六千块购买广州某生物科技公司的进口保健品,后因为没什么效果不想再吃下去。而对方在没得我同意(可能对方在电话中说了模凌两可的话,我没听懂,我只说了考虑)就寄来了产品,我没有接收直接叫邮局退回。可对方竟然说要我赔偿损失。我想问的是,这是不是强买强卖,我需要赔偿吗,而且我真的不想再上当花冤枉钱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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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OSC7489(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1-05-05 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