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是否涉嫌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是否涉嫌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开发商摘牌获得30亩国有土地,办理《土地证》后,未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约定的内容 (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才可以转让),未作投资,而是将土地转让给别的开发商进行开发,并获取利润(每亩比摘牌价高5万元),该行为是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之规定,是否涉嫌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吴道义(山东-泰安)
提问时间:2011-05-05 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