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我老婆不回家,我要离婚,
我老婆不回家,我要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平均每个月不到5次,均说自己不行,长期如此。每次自己有炎症说不能来。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缺乏了解,她严重欺骗我,我们认识到订婚不到一个月,没建力起感情。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2009我在山西静乐煤矿,吴林伟在水头,2010以我并为同居生活,而我在2011年1月26日回家后
,她29日说其弟弟回家要回去看看,到直到2月2日才回家,2月3日年初一中午就出去到11点才回家,初二
又回娘家跑亲戚,然后又说她妈手摔到了又跑回娘家去,直到2月2日才回来,然后又走她不回家,3月15生完孩子,她妈过来把她接走,我连带我姥姥,阿姨,三婶,姐姐,妹妹,自己去请她三次让她回家她都不回,她不回来,我现在想离婚了。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她对我一点感情都没,把我家都骂了个遍。说我没人性。
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本人认为吴林伟有残害婴儿的行为,2011年3月13日现在已经幼个月的身孕其表妹搬房吃酒,吴林伟问我父
要1100元,我父身未带够钱,让其稍等去拿钱,但她并为等待,而转身离去。下午吃完酒,其表妹夫称开
车将她送回我家门口,但吴林伟并没有回家,一直到3月15日早上才回家就生下来孩子,等我回家孩子已我
赶到,孩子已死。这让我实在难以接受。这个是不是可以当做她的过错?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
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
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我是农历12月26日到家其实她早就有和我离婚的迹象,她在我没家之前就已经转移了夫妻的共同财产,她的金银首饰,我几年下来的工资,还有价值2000多的被子,家里只要有价值的东西都已经被她转移一空。她早就存好了要离婚的迹象。
我这样能离婚吗?财产怎么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34353……(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1-05-05 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