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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押担保

多人委托一人(投资担保公司指定)与一人做了房产抵押借款合同并办公证和他项权证合法有效吗

多人委托一人(投资担保公司指定)与一人做了房产抵押借款合同并办公证和他项权证合法有效吗 2009年至2012年间我们在投资担保公司办理了委托手续,由担保公司具体与借款人办理房产抵押借款合同,并在公证处公证,同时办理他项权证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法律文书。年利息最高15%。现借款人到期不能返还本金和利息,同时又涉嫌另外高息无抵押借款及刑事嫌疑。而我们的委托人,即担保公司又倒闭关门了。我们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郭文峰(江苏-徐州)
提问时间:2015-08-10 20:2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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