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家里失窃,物业是否应承担部分责任?事发后停交物业费却被告了,我该怎么办
家里失窃,物业是否应承担部分责任?事发后停交物业费却被告了,我该怎么办 2010年8月29日晚7点多钟(夏天,此时天还亮着呢),我离家大概40-50分钟的样子,家里在门锁安好的情况下被小偷光顾了,损失大概有近3万.回家时我与小偷在楼梯上狭路相逢,可怜我一弱女子带着年幼女儿在大声疾呼无果的情况下(小区大门岗亭离我家也就二、三十米),只能眼睁睁看着小偷冲下楼梯逃之夭夭。报案后,案子一直没破。
我交物管费至当年9月17日到期,出了此事后我就开始停交了,距今两年不到,本来是想三年不交,第四年再开始交。觉得不管怎样物业也应负一定责任(三年不交也就是二千元左右,损失的一成都不到哇),总要给点惩罚吧。
可是今天居然接到法院通知说:物业把我告了,要我先去和物业协商。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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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还有天理吗(江西-吉安)
提问时间:2011-05-04 2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