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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对方把我车撞了,交警认定他全责,第二天去了快速理赔中心,拿了快速理赔单后,过了一段时间,准备去修,对

对方把我车撞了,交警认定他全责,第二天去了快速理赔中心,拿了快速理赔单后,过了一段时间,准备去修,对 周末我准备去修车,打她的保险公司过来定损,但是对方保险公司说这个案子对方已经撤销了,所以现在你们只能私了,接着我打对方电话,对方的态度就是不赔了,还主动叫我去法院告她。我现在车还没修,手上只有快速理赔中心的单子,单子上有对方身份信息,且已经写明对方全责,对方签字承认,但是交警没有给我交通责任认定书。现在打对方手机对方就是不接,目前这种持有的证据可以告得了她吗?是不是还需要提供什么资料?需要把对方保险公司一起告吗? 还有目前我家里人催我赶紧把车修好,我先去把车修好,拿发票再去告可以吗?修前告跟修好再告,这两者区别大不大?告成功都是对方保险公司出钱吗?(维修费用1500元到2000元),希望高手可以解答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chihui……(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5-08-10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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