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我是2010年出的交通事故,我全责,伤的是我,当时做手术的费用是单位从社保报的
工伤复发的,持工伤认定书及就医治疗记录等等,可以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