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亲戚带别人家的小孩(5岁)到我家,他和另一个人(沈某)到我家院门口,门上的水泥雨板上摘李子
你好,你没有过错的话(如明知水泥板不结实,看到有人登上而不告知;主动要求二人帮忙摘李子等情况),不付主要责任。
建筑物致人损害,一般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也就是说你需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比如提示或阻止了对方,否则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对死伤者进行赔偿。
是有的,但责任不是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