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劳动者被无故被调工作岗位,而且工资降到拿基本工资1510元,这是违反劳动法吗?
劳动者被无故被调工作岗位,而且工资降到拿基本工资1510元,这是违反劳动法吗? 我于2006年4月份进厂,从进到现在2015年,我做了9年多,在这9年其间,我做的都是厂里的品管工作,现在工厂准备不做将场地租人TCL,从今年的6月份就已经停产了,对我们员工说的是要搬厂,要我们辞工.如果不写辞工书,就不给我们开失业证明,让我们领不到失来保险.我们公司员工都是写很老实的,而且很多都做的时候不长,所以都自己写了辞工书走了,现在只有我一个人没写,现在工厂员工只剩我一人,然后就是办公室的当管的几个,我去了公地劳动局,,动动局说要我们自己协商,只每二天就给了一份通告就写着从7月14日起,工资以1510元工资给我,没有生活补贴,没有任何奖金,现在让我在厂里做杂工,做清洁的工作.而且还每天要我做一些我体力范围做不了的事情,让我搬拆下来的铁板,搬不动就骂我.我应怎么办.我还能拿到经济补偿金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劳动者小美(广东-中山)
提问时间:2015-08-10 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