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车祸索赔
车祸索赔 受害者为湖南人,女性,46岁,在福州务工,4月18日中午蹲在路边买菜时,被一辆小车赚到腰部,差点掉入河里,当日报警,送到福州空军医院,住院七天,医生诊断为多处软组织受损(胸部),后在工厂宿舍休息,目前住院费花了4500元,肇事者只是事发当日给了1000元,受害者每日工资已接近100元,请问我们要如何索赔,另外昨日,即5月3日,我们去当地派出所,交警不肯出事事故证明书,车也早已取走,这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安妮卡567……(河南)
提问时间:2011-05-04 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