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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朋友合伙开的店,因为性格不合,关门了,让我们处理剩下的东西

和朋友合伙开的店,因为性格不合,关门了,让我们处理剩下的东西 和朋友合伙开的店,因为性格不合,关门了,让我们处理剩下的东西,我们处理了大部分,还有一部分还没来得及处理,东西就被偷了,我们说买新的来赔,但是,现在另外两个合伙人非要让我们把没被偷的东西一起让我们揽下来,而且是按原价,最主要是那些东西我们都用不上,我们说买新的他们又不依,让我们赔钱(价格高出实际价格太多),或者把被偷的东西找回来,必须要和原来我们自己用的一摸一样。请问,东西掉了,找不回原来的,陪新的,有错没?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5-08-08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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