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土地使用证是父亲名字,我们兄第八人都同意把老宅分给老五老六老七老八四人
协商解决,若不成,可起诉请求法院解决纠纷。
首先:“有病无力常还(偿还)以房子抵压(押)”因为房子是不动产,如果没有办理相关抵押 登记手续,没有因此产生抵押权。老三不能因此得要房子。 其次,如果有证据证明确有三四万的借款,可以从老八的遗产中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