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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去公证处,用影像留下来的资料能否作为法庭的证据。

不能去公证处,用影像留下来的资料能否作为法庭的证据。 我母亲过世留有一套房子一辆车子,和一些欠条,母亲与父亲离婚多年,这些财产都是离婚之后买的。因此,第一受益人仅我和外婆。外婆母亲患有一点老人痴呆,头脑一会清楚一会不清楚。外婆其他儿子和女儿,也就是我母亲的兄弟姐妹,想要利用外婆来分财产。带外婆去公证处很难,我想利用机会,在外婆清醒的时候。用摄影将外婆的影像留下来,然后问他是否要继承我母亲的财产。万一在外婆百年之后,他的那些儿子要来找我麻烦的时候,我能否当做证据。这样的证据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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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188763……(福建-泉州)
提问时间:2015-08-08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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