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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和孩子抚养问题

离婚财产和孩子抚养问题 李律师:
你好,现在有一个比较头疼的问题,我们2007年初在城阳购买一套房产,其中双方家庭各出资一部分,2013年底房子过户给岳母,岳母出资(小于城阳房产的市价)一部分作为首付,我们在李村又购买了一套房产。孩子2010年初出生,平时白天的时间大部分是岳母照看,晚上是我照看,上了幼儿园之后,是岳母负责接送孩子。(当初我们结婚、生孩子人家随的彩礼她家亲戚那部分,她都要求折算回去,理由是之前的人情需要岳母以后偿还,另外还要求每个支付给岳母当初看孩子的费用以及当初共同生活时的生活费补贴,这样折算下来,正好能弥补房子的差价)
现在的情况是孩子妈提出离婚,理由是我忽略了她,对她没有感情了,我开始没有答应,后来老争吵我也觉得累了,就同意了,但目前还没有办理手续。最近一直就财产的分割和孩子的抚养问题一直没有达成共识。
原来双方协商的是孩子归我,房子里有她的35%产权部分折算为孩子的抚养费;现在她说想要孩子,我同意给她,但她要求房产子各一半,房子她和孩子住,我每个月另外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遇到这样的事情,我该怎么处理。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sedrek(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5-08-06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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