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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驾驶麾托车由东向西直行与由北向南并向西转弯车辆叉道口相撞,

我驾驶麾托车由东向西直行与由北向南并向西转弯车辆叉道口相撞, 我驾驶麾托车由东向西直行与由北向南并向西转弯车辆叉道口相撞,我前轮撞向对方汽车前保险杠位置在紧急剁车情况下撞上并导致我本人由掼性前翻摔向地面导致全身软组织受伤不能正常上班,报警后交警判汽车主要责任我负次要责任自己后果各自承担,请问这样判公平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常州)
提问时间:2015-08-06 19:4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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