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关于公司因准备为员工个人办理社保而降低工资的劳动争议
关于公司因准备为员工个人办理社保而降低工资的劳动争议 本人自2011年6月在现在的公司上班,至今公司未给员工办理社保,也未让员工签署“不办社保给补贴”的协议,每个月工资条里的工资组成为:基本工资+社保补贴600元+其他补贴的形式组成,每年度年终的时候根据项目回款情况发放年终奖。
现在公司通知9月起,准备为所有员工办理社保,但调整了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其他补贴,总共比原有水平降低了约500元左右
现在公司要求与我签订一份新的劳动合同,我因“公司降低工资”为由拒签新的合同,并将此情况反应至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大队认为公司的做法是合理的,拒绝了帮我维权,请问这是为什么?我该如何维权?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hfxiao……(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5-08-06 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