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急!关于轻微交通事故的一些法律问题。
急!关于轻微交通事故的一些法律问题。 本人于今年3月,发生了一起轻微的交通事故,我在驾车经过圆盘的时候,被一辆电动自行车撞到我车身上,由于当时光线不好,及那电动车没有开灯,所以我根本看不到她,出事后,由于当事人并没有太大的问题,所以我当时也就没有报警,只是陪同她去了医院检查及治疗,并支付了全部的医药费用。第二天,当事人与我联系,说还需要很多的后续治疗,我当时回复她,如果还需要其他治疗的,那就需要报警了,因为我车买的是全保,我们与第三天去了交警那处理,由于交警说已经没有了事故现场,现在报警,也只能是我付全责,由于买了全保,我当时也就决定,没问题了,也不是大问题,并且也已经支付了她后续治疗的费用。最后后,我把她的医药费,工资证明,医生开具的休假单,全部交到了保险公司,最近保险公司赔付的只有医药费,并没有误工费。今天我接到法院的电话,叫我去领取应诉资料。我想问问,现在这样的情况我应该怎么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bmj(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09-07-07 1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