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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宝鸡的,去年经人介绍,认识个女的,当初说是以婚恋为目的交往
你好,我是宝鸡的,去年经人介绍,认识个女的,当初说是以婚恋为目的交往 你好,我是宝鸡的,去年经人介绍,认识个女的,当初说是以婚恋为目的交往,期间见过三次面,因为对方在西安打工,我在宝鸡、期间多次向我索要财物,我就给她陆陆续续打了几千,还曾让我给她买衣服,都是上千的,我们都是打工族,收入有限,后来过年去她家,买烟酒啊什么的共花了不到一万块钱吧。最后她说我们不合适,我说那你把花的钱给我,她说给两千、我说行,大半年过去了,我多次崔要,她都说没有,请问这个可以起诉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5-08-06 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