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工伤脊椎压缩性骨折怎么办?
工伤脊椎压缩性骨折怎么办? 我1985年参加煤矿井下采掘一线工作。1988年3月早班井下工作中,突然井下冒顶,发生工伤事故。送往当地煤矿医院住院治疗64天,确诊为:脊椎L1轻度压缩性骨折,伤情好转后,仍回原单位工作。1990年经煤矿培训后于1991年1月转入大井口从事井下一线采掘工作。在此工作期间又经受几次小的工伤事故的伤害。1997年6月伤情加重,基本无法正常工作,申请单位给予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单位收集了我的相关材料,给予鉴定。可至今为止,我没有看到任何鉴定结论。2007年由于我伤情严重,双下肢体无力,肢体肌肉萎缩。到矿医院检查,检查结果是:L1椎体压缩程度为50%,L1L2椎间隙均变衰,右下肢肢体肌肉重度萎缩。基于我身体的实际情况。2007年4月我再次请求单位对我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单位向前次一样又收集了我的相关材料,再次对我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可现在已经3年过去,我多次找单位要鉴定结论,单位均以没有鉴定结论为由,拒绝办理我的工伤相关手续。我书面申请病退或按政策给予退休。矿人事部门连申请都不接,甚至叫我去州级找有关部门解决。我该怎么办?2004年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就有我此类工伤的解决办法,但煤矿单位用各种理由拒绝解决我的工伤问题,矿长说:我如果告到北京也是不会解。决的,甚至连北京的大门都进不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大浪星晨(云南-楚雄)
提问时间:2011-05-01 1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