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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辩护

刑事问题

刑事问题 事情经过;本人经过小区保安的允许进入小区里找朋友聊天,进去之后,碰到一个认识的保安,那保安拿一根电棍电击我,之后我就拿出我随身携带的一把弹簧小刀,我拿出到后没有直接去伤他,而是他还要继续上我身前攻击我,我就刺伤了他,之后他就把刀抢走后也伤到了我的手。请问一下,,这样的情况可以成为正当放卫或者防卫过当,再或者是过失犯罪吗??而他的电棍也是非法所得。。有哪位法律高人能帮我解决一下难题,,致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陈一峰(海南)
提问时间:2011-05-01 14:3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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