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是否有权对已经毕业的学生进行处罚
无权处罚,如果已经发生处罚行为可到教育部门投诉。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在校期间伪造成绩单的行为属于违规行为,但是由于及时中止,也没有造成不良后果的,属于应该减轻或者免于处罚的情节。不会追究,也无明显理由追究。
二、对于已经毕业的学生,追究责任的话不应该以学校的规章进行约束,应该是有证据证明有违法事实并且对学校造成实际损失的,那么学校追究责任的主体地位才是存在的,否则是没有权益依据主张的。
三、我认为学校已经丧失主体地位,追诉时间和权利依据,因而不会也不能继续追究毕业生的法律责任的。
更加不会撤销学校的。您可以放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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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看过向教育局反映
这是可以向教育局反映的
您好,可向教育局反映
您好,这个要以教育部的具体规定为准,不太可能被撤销的。
可以向教育局反应。
你好,搜集相关证据材料,向教育局或者省教育厅反应。
您好,律师不对未发生的行为进行评价。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根据学校纪律规定中的相关内容:伪造证明、涂改证件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
而根据学校的学位条例,在校学习期间曾受记过以上处分而仍然表现不好者,学校不授予学士学位;学校的学位条例同时也规定了,学校是有权撤销违反规定授予的学位的。
依据本律师理解,该问题主要是针对在校学生,并非针对毕业后的学生,法律也有相关诉讼时效,因此,作为您来说,已经离开学校,学校应该是无权对您进行处罚。
其次,学校如果发现当事人的行为,那么如果学生已经毕业,其应该无权撤销学位,看看学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应该是不能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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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无权处分,可以向学校的上级管理部门教育局反映投诉
建议咨询教育部门
一、学校只有权利对在校的师生有管理的制度。二、时效已过。
学生已经毕业,学校一般不会对其处罚。
向教育局反映吧
保留证据,到教育局反映。
可以向教育局反映
你好,从您的讲述情况看,应当是毕业后被发现了有伪造成绩单的情形,面临着可能被取消学位证的风险。下面给您进行下解答:
第一,从处罚内容上看,如果单就伪造成绩单一事,因当事人虽有伪造行为,但并未使用,未对学校造成影响,在学生已经毕业的情况下,进行处罚是没有依据的。
第二,学校是有撤销学位证书的权力,但是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行使。根据学位条例第17条的规定,学位授予单位对于已经授予的学位,如发现有舞弊作伪等严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情况,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可以撤销。从你讲述的情况来看,你所称的当事人不存在舞弊作伪等严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情况。因为伪造成绩单的行为,其是否严重违反学位条例的规定,需要从其是否使用伪造成绩单获得不当利益,进而影响学校对其是否有获得学位资格的判断来分析。从你的咨询中可以清晰的发现,当事人并未有使用伪造的成绩单进行获得不当利益的行为,因此不构成严重违反学位条例的规定。如果学校单方面撤销学位证,可以到学校的上级机关反映情况,及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以上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希望你能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您好,可以向教育局反映
向教育咨询。
1、没有权力;2、不能“将你的学位认定为“违反规定授予的”。
学校是有这个权力的。
你好,学校有权撤销违反规定授予的学位,这里讲的违反规定授予的学位,应当指不符合授予学位的效力性规定,比如学分没修够、据以评定学生是否合格的课程成绩弄虚作假等,而不是指这种管理性规定,所以,我认为学校是不会以你曾经为了出国留学而造假的行为撤销你的学位的。
您好!可待学校做出处罚决定后,根据学校做出的决定所依据的内容判断该决定的合法性。
您好,可以向教育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