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由其父母出资首付买房,贷款120万,若婚后女方加上名字且共同还贷
你好!根据你的表述和提问,我在认真分析后认为:
1、根据婚姻法解释的规定,婚前由其父母出资购买并且登记他自己一人名字的属于你老公的个人财产。
2、根据你说的情况,如果婚后登记为你和你老公两人的名字,并且共同还贷的话,该房屋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
如有其它问题,建议来电咨询。
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加上名字则属于夫妻共有。原则上均分。
是否约定份额,双方自行商定。
1、加上女方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分割应当依据结婚时间长短、离婚原因、过错大小和双方对房产贡献大小综合考虑来确定。
若婚后女方加上名字,房子不再是男方个人婚前财产;
如没有约定份额,则离婚时原则上女方可以分得一半,但可考虑双方婚姻存续时间、对房屋贡献。
加名字的可以主张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按照备案的份额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