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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租房纠纷
租房纠纷 房东把房子租给乙方三年,三室一厅,我租下其中一间次卧,租期一年,当时乙方说时间住不满没关系,他可以帮忙转租,并且押金什么的都会退。说好的押一付三,我才住了两个月,现在要我提前一个月交房租,那就等于是押二付二(我因工作换地方,需要转租,请他帮忙,若出租出去300元直接在押金里抵扣。)说是合同上违约金就是百分之二百,所以得提前交,这样合理吗?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说什么好呢(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5-08-05 17:13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熊树刚律师
2015-08-05 17:14
你好,你们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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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不能不理吗? 这样经过二手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应吗
回答:
你好,有效。
追问:
那就是如果我住不满一年 必须的给他百分之200的违约金?
回答:
如果你不同意,不可以不签租房合同。
追问:
就是签了必须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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