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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因纠纷引起重伤的

因纠纷引起重伤的 有个朋友在码头排队,因另一个司机抢道,因此两人发生争执,后抢道者先出手打我朋友,我那朋友就跑上车,那人穷追究至朋友的车前,朋友一急就拿了车上的水果刀,捅伤对方,致重伤,请问这属什么刑事责任,现在朋友已经被关在看守所了,那伤者也在医院的普通病房治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NNALI(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04-30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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