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 男方是台湾人,双方感情不和,协议离婚不成,现在如果提起诉讼离婚,怎样对女方比较有利,目前我们有一子,3岁多了,在台湾小孩也都是我在带的,2010年到现在近一年时间都和随我和我家人生活在大陆。
如果离婚小孩判给我的机会会比较大吗,我目前没有在工作,在结婚前男方已经将他名下的财产全部转移到他家人的名下了,现在我如果要分到财产的可能性应该很小吧,
我现在想争取小孩的抚养权和监护权,怎么样做对我比较有利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ingyu……(湖北-十堰)
提问时间:2011-04-30 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