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刑事自诉

已判决刑事案件重新调查和申诉问题

已判决刑事案件重新调查和申诉问题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疑点重重,肇事人陈述与证据自相矛盾,并且有故意制造事故的嫌疑。但公检法部门均未发现,以普通交通肇事定罪并连续驳回多次异议。现在受害人家属拟提起审判监督程序。从证据上看,该案案情扑朔迷离,足以推翻事故结论。但真相有待公安部门深入调查。且事隔十年,侦破有相当难度。肇事人和受害人为同一公司成员,肇事人有可能只是帮凶,背后指使者另有其人。但该公司案发不久即关闭。此时是否适宜以推翻原事故认定为目的提出申诉,要求责令公安部门重新侦查?如果适宜,如何确定被申诉人?如果应当首先向公安部门报案,等待侦查结论,公安部门对此类已经判决并年深日久的案件是否会受理和立案?如果公安部门不予侦查,受害人家属应当如何获得应有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ampar……(福建-厦门)
提问时间:2011-04-30 10:4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