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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包工头拖欠工资

包工头拖欠工资 本人自3月23日至6月29日在江东门纪念馆三期工程工作,包工头杨锋负责工作及发工资,于5月支付4月工资4500元现金,后一直未付,多次要求支付以没有做好工作,现金短少为由拒付。还垫付部分材料款,转账记录有5000元,现金的有8000元,没有收据。没有合同,没有社保,虽然向相关部门反映,但是没有效果。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南京小云(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5-08-05 09:01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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