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刑事辩护

2010年12月28日夜晚,肇事者无驾驶证驾驶无牌照摩托车由东向西行驶,行至在某中学路段,与同方向向

2010年12月28日夜晚,肇事者无驾驶证驾驶无牌照摩托车由东向西行驶,行至在某中学路段,与同方向向 2010年12月28日夜晚,肇事者无驾驶证驾驶无牌照摩托车由东向西行驶,行至在某中学路段,与同方向向前方行人于某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行人于某脑部重伤出血,随后送医院抢救,开­手术治疗,至今仍在住院,尚未清醒。经交警现场勘查和调查,现交通事故认定书已下达,认定书认定:肇事者是造成此事故的直接原因和过错,负责此事故的全部责任;行人无违法行为原因、无过错,无责任。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网友(黑龙江)
提问时间:2015-08-05 00:2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