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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
拆迁补偿
拆迁补偿 我是唐山人,家住丰南区,2010年3月城中村拆迁改造。我地处繁华地段,250多平米用与门市自己用来做生意,长达30多年,证照齐全,可是政府却按破门开店只给了几个人的从业人员的补助,没有其他的任何补偿,这样的规定合理吗?还有:我一家人只靠生意维生,没有别的工作,还要供两孩子上学,一个大学,一个高中生,这样一来就失去了全家人的生活来源,要求政府给予解决,理由充分吗?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153691……(河北-唐山)
提问时间:2011-04-29 17:31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张亮律师
VIP
2011-04-29 19:13
可以申请行政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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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水全律师
2011-04-29 19:03
我一家人只靠生意维生,没有别的工作,还要供两孩子上学,一个大学,一个高中生,这样一来就失去了全家人的生活来源,这不是要求补偿的理由,补偿的理由是当地政府的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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