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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开出了300万发票(开出同时并已作废),想问是否犯法?

公司开出了300万发票(开出同时并已作废),想问是否犯法? 公司因行业因素导致无法继续经营,在2014年在58上挂转让信息,2014年11月26打电话来说转让本公司,开价5万元,要求是他们必须先开票再变更,称销货急需开300万发票,由我方保留三联的发票原件他们只先拍照,绝对提供商品采购
发票抵扣后才拿走原件同时变更公司执照,并称如未提供抵扣发票可以直接作废的同时为他开出了这300万,在11月28日我未收到对方提供的抵扣发票后作废了本次开出的300万发票,并签订了协议此发票是由对方付全责。2015年7月1号接到长沙国税局专管员电话说我公司涉及到一起湘西虚开发票的案件要我配%E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lanks(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5-08-04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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