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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一个朋友合伙投标一个项目,投标前收了合伙人五万块钱,我就打了个收条给合伙人

我与一个朋友合伙投标一个项目,投标前收了合伙人五万块钱,我就打了个收条给合伙人 我与一个朋友合伙投标一个项目,投标前收了合伙人五万块钱,我就打了个收条给合伙人,(内容是,我收到XX人民币XX、收钱人:XX,日期)后来投标失败,亏损完了,可是对方就拿收条找我来要钱,请问这收条有法律效益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南-邵阳)
提问时间:2015-08-03 23:4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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