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欠款纠纷
欠款纠纷 2014年6月28日,债务人由于购买山场林木欠二位原告人民币13万元,并向二位原告写下欠条一份。然而,到还款日期后,经多次催讨,被告才于2015年4月28日支付了部分利息1万元,之后又以各种理由和借口迟迟不肯偿还剩余债务,其行为严重损害了二位原告的合法权益。
现诉请法院判决被告汪建敏偿还原告人民币13万元及剩余利息,并支付违约金,以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请问,原告与被告没有签订林木买卖合同,只有欠条一张,起诉后能否打赢官司?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dingya……(安徽-宣城)
提问时间:2015-08-03 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