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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是二十年前搬到扬州市高邮市总兵庄村的,本来的农田给别人作鱼塘养鱼

我家是二十年前搬到扬州市高邮市总兵庄村的,本来的农田给别人作鱼塘养鱼 我家是二十年前搬到扬州市高邮市总兵庄村的,本来的农田给别人作鱼塘养鱼,后来说可以分钱给每一家,但是有人觉得我们是外来的,大队干部就不肯分钱给我们家,上缴的钱和公路的钱我家是要交的,而且工路的钱每家五六百,大队干部也不说是什么公路,我想请问大队干部这种行为合法吗?他身为干部,听信他人,欺负我家,这种行为太可耻了,希望各位律师帮我解答一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扬州)
提问时间:2015-08-03 20:4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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